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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总队职工济困帮扶基金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23日 作者:河北总队

自2005年“河北总队职工济困帮扶基金”成立至今,这一互助机制已经为多名困难职工提供了救助。为进一步完善济困帮扶工作机制,更好的发挥服务职工的辅助保障作用,现结合总队实际进行修订。

第一条  宗旨:弘扬大爱精神,倡导互帮互助,力求扶危济困,构建和谐总队。

第二条   使用原则: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关爱特困、保障重点、统筹兼顾的原则,恪守救急不救贫的原则。

第三条  帮扶救助范围:帮扶基金主要用于总队工会会员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临时性帮扶(若工会会员本人本年度未进行捐款,本年度不享受帮扶)。

1、本人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重大伤害(自己承担非故意伤害后果),实际发生大额医疗费用,给予2000-4000元一次性帮扶,原则上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10%;

2、本人家庭发生火灾等突发性灾难事故(不可抗拒大面积自然灾害情况除外),且损失较大的,按损失程度一次性给与1000-3000元的帮扶。

3、本人直系亲属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重大伤害(自己承担非故意伤害后果),实际发生大额医疗费用,给予1000-2000一次性帮扶,原则上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5%;

第四条  帮扶基金的来源: 

1、总队捐款(基本帮扶基金);

2、职工捐款; 

3、基金利息;

4、其他资金。

第五条:基金的申请及使用

1、凡符合第三条的有关规定,职工其本人可按照帮扶基金申请程序,提出基金申请。

2、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帮扶基金。

第六条  帮扶基金领导小组及申请程序

1、基金帮扶领导小组 :

组  长 : 高冠彬

成  员 : 齐新国、岳飞启、姚立、赵颖。

领导小组下设帮扶基金办公室,由党群办负责日常工作。

2、申请程序:

(1)本人申请。凡符合帮扶范围、条件的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 帮扶基金申请表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医疗收据、医疗证明、伤亡证明、灾情证明等),由所在部门对其情况进行初步审核,签署意见后报党群办;

(2)党群办将材料提交基金帮扶领导小组,对相关材料进行会议审核。

(3)审核后,党群办及时告知申请人。被批准的,由申请人到党群办办理相关手续。

第七条  帮扶资金的管理:

1、帮扶基金在总队工会账上设立专项科目进行专款专用,由工会经费委员会负责管理。

2、帮扶基金严格按总队工会财务制度和本办法执行,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。

第八条 责任追究:对编造虚假情况骗取帮扶基金的,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,对造假者在追回资金的同时并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
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基金帮扶领导小组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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